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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企业实名举报台山江门法院多名法官涉嫌枉法裁判官方暂未回应

2025-07-31 12:44:47 来源:中国社会信息网 作者:邓伟华 访问:0

近日,江门华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港公司")向广东省及江门市纪检监察部门递交实名举报材料,指控台山市人民法院、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名法官在相关民事案件审理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枉法裁判等问题,导致企业巨额债权无法实现。目前,涉事法院尚未作出公开回应。

举报涉及多起案件 十余位法官被点名

根据华港公司提交的举报材料,涉事案件包括(2023)粤0781民初806号、(2023)粤07民终6335号等6起民事及执行案件。被举报的法官包括:

台山法院 :谭文威、容艳兰、童学刚、余仲民、翁颖娜

江门中院 :黄锡芳、梅晓凌、周宗艳、李海、陈史豪、陈侃伦

四大核心举报内容

华港公司提出的主要举报事项包括:

涉嫌枉法裁判 :指控部分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故意忽略关键证据,错误认定华港公司违约,并判令关联企业"中重开诚(江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公司")无需担责,导致2280万元债权失去保障。

违法解除财产保全 :举报台山法院法官童学刚在未充分审查担保公司资质的情况下,违规解除对中重公司土地的查封,致使该土地随后被抵押转移,损害债权人利益。

执行程序违法 :指控台山法院在(2024)粤0781执393号案中,在股权仍被冻结状态下违法强制过户;在(2025)粤0781执156号案中,拖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超期未结。

信访回复涉嫌包庇 :质疑相关部门在信访调查中回避实质问题,未对涉事法官追责。

企业提供多份证据 部分判决被指"同案不同判"

华港公司表示,已提交相关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及财务凭证作为佐证。其中特别指出:

江门中院在二审中将500万元款项错误定性为"违约定金",驳回企业返还诉请,判决书被指"说理不足"。

台山法院在关联案件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破坏司法统一性。

法院暂未回应 事件或引发司法监督关注

截至发稿,台山市人民法院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未就举报内容作出公开说明。法律界人士指出,若举报属实,涉事法官可能面临纪律审查甚至刑事责任。

据悉,近年来广东省曾多次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此次举报是否会触发调查,尚待观察。

【编辑:郑文涛】